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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00章 绿化及环境保护
第 701节 通 则
701.01 范围
本章工作内容为公路工程施工及维护期间的环境保护, 以及公路绿化工程中植物的种植
和管理等的有关作业。
701.02 一般规定
1.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
(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控制环境污染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
防止施工中的燃料、油、沥青、污水、废料和垃圾等有害物质对河流、湖泊、池塘和水库的
污染,防治扬尘、汽油等物质对环境空气的污染,防治噪声对环境的污染,把施工对环境、
空气和居民生活的影响减少到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2)在居民集中居住区和靠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区、噪声大的施工作业,应按监
理工程师规定的作业时间施工。
(3)本规范其它各章对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承包人在施工阶段应予严格遵守。任何
因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承包人都有责任采取措施予以防治和消除,并且应保证业主免于承
担由于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