缸砖、水泥花砖、通体砖地面
本章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缸砖、水泥花砖地面工程。
第一节 材料要求
10.1.1 水泥: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 32.5 的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并严禁混用不同
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
10.1.2 砂:中砂或粗砂,过 8mm孔径筛子,其含泥量不应大于 3%。
10.1.3 缸砖、水泥花砖,通体砖等均有出厂合格证,抗压、抗折反规格品种均符合设计要
求,外观颜色一致、表面平整(水泥花砖要求表面平整、光滑、图案花纹正确) 、
边角整齐、无翘曲及窜角。有防腐蚀要求的缸砖的材质、铺设及施工质量验收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12的规定。
10.1.4 草酸、火碱、建筑胶等均有出厂合格证。
10.1.5 结合层材料如采用沥青胶结料, 其标号和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如采用胶粘剂,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