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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点装修工程监理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就营业网点装修工程监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以共同遵
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甲方委托事项为辖属营业网点及自助银行的装修工程监理。甲方的每一
个委托事项称为工程项目。 本合同服务期为一年, 自发出入围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计算。
1.2 乙方系甲方《 2010 年— 2011 年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及造价
咨询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的入围中标单位,按本合同约定接受甲方委托。
1.3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工期等内容,由甲方项目行向乙方签发《装
修工程监理委托通知书》 。项目行指对工程项目负有管理职责的甲方辖属二级分
行或一级支行。本合同无特别约定的,甲方合同权利全权委托项目行行使。
第二条 监理工作概述
2.1 监理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即: 以批准的正式施工图为准,包括
整个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