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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旭日发电有限公司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本企业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
程度地减轻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信访条例》
《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以下简称突发性事件)管理工作应根据不同类型事件的特
点,依据不同的原则进行。遵循“分级负责、预防为主、教育疏导、快速反应、依法办事”
的方针,快速处置,缩小影响,控制局面,稳定职工队伍,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将突
发性事件带来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1) 分级负责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