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
2009-08-24 16:59:34
(已经被浏览 247 次 )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行为,杜绝“三违”现象,避免重特
大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原
《安全生产禁令》等相关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特制定物探、
钻井、测(录)井、采油(气)、油气集输储运、井下作业、
海(水)上、油田建设、供电、供热(水)、石油炼化、交
通运输、社区等13个专业(系统)的安全生产禁令。
二、钻井专业安全生产禁令
(一)严禁在禁烟区吸烟、酒后上岗。
(二)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违章拆立及起放井架。
(三)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电气焊、起重、司钻、
场(厂)驾作业。
(四)严禁未经验收审批擅自决定钻开油气层或进行试
油、试
气作业。
(五)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
时用电、甩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