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0.1 为保障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简称系统) 的施工质量和使用功能, 减少火灾危害, 保护
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
1.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 验收及维护管理, 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 尚应符合国家
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 语
2.0.1 准工作状态 condition of standing by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性能及使用条件符合有关技术要求,处于发生火灾时能立即动作、
喷水灭火的状态。
2.0.2 系统组件 system components
组成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头、报警阀组、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消防水泵、稳压
装置等专用产品的统称。
2.0.3 监测及报警控制装置 equipments for supervisery and al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