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办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六不准” 一、遵守时间,按时上岗,不准擅离职守。 二、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不准刁难施工单位。 三、工作有序,团结互助,不准相互推诿扯皮。 四、正点开饭,按时进餐,不准过量饮酒。 五、严守纪律,规范行为,不准随便逛街,回家或夜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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