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经信电力字, 2011? 171号
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
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区施工作业
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旗县(区)经信委,各有关电力企业:
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以来,我区大量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开工,推动了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同时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
施工作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电
网运行安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电力设施保
护条例》以及《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施工安全管理保护电力
设施安全的通知》(国能局电力, 2009? 13号)精神,规范
我区电力设施保护区施工作业审批工作,加强施工安全管
理,保护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维护公共用电安全,营
造良好的供用电环境,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依法开展审批工作
各级经信委要依照《行政许可法》、 《电力法》、 《电
力设施保护条例》和自治区经信委、自治区法制办联合印
发的《加强全区电力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