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岗岩销售合同
甲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
就 (工程项目)石材加工供应,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一、加工物概述:
原材料品名 加工形状 规格尺寸(㎜)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芝麻黑烧面 矩形规格板
芝麻黑烧面 矩形规格板
芝麻黑烧面 路缘石
芝麻黑烧面 路缘石
注:
1、如工程需要,甲方石材用量超过合同约定面积的 %,如要求乙方继续
供货,则必须提前通知乙方,给予乙方合理的时间备料加工。
2、最后结算以实际出货量及实际加工量为准。
3、合同暂定金额为人民币 元。
4、单价为货到工地落地价,不含异形加工费等费用。
二、原材料及生产加工
本合同货物所需原材料由甲方指定, 乙方提供并依据甲方签署的加工清单、 加工
图纸及双方确认的样板进行加工。
三、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