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物价局
苏州市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吴价发〔 2016〕57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收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缓解住宅小区地面与地下车位供需结构性矛盾,促进停车
资源有效利用,规范汽车停放收费行为,维护业主、车主、建设
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
《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
决定调整普通住宅小区前期汽车停放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并就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收费包括汽车停放费(服务费)和车
位租金。汽车停放费主要用于车位、车库的公共设施设备运行能
耗及维护、保洁、秩序管理等。车位租金是车位所有权人或管理
者将车位采取租赁方式,出租给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二、普通住宅前期汽车停放费和车位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
详见附件 1。业主大会成立后,普通住宅汽车停放费由业主大会
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