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合同知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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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纪合同知识介绍
行纪合同知识介绍
本章共十条,主要内容有:行纪合同的概念,行纪人享有介入权、
处置权、留置权,以及自负费用的义务、妥善保管的义务,委托人享
有指示权及支付报酬的义务等。
第四百一十四条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
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释义】本条是对行纪合同概念的规定。
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 以自己的名义,为
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 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接受委托的一方为行
纪人,而另一方则为委托人。 如某配件厂(甲方)委托某销售公司(乙
方)代销产品,乙接受甲的委托并以自己的名义代甲销售, 代销价款
归甲方,乙方收取代销费。 在这个关系中,甲为委托人,乙为行纪人。
行纪合同也称信托合同, 最早罗马法所称信托是一种遗产处
理形式。是指被继承人将遗产的全部、 一部或者一特定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