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安全操作操作规程
(一)、 行车操作人员守则:
1、行车操作人员严禁湿手 或带湿手套操作,在操作前应 将手上的油或水擦拭干
净,以防油或 水进入
操作按钮 盒造成漏电伤人事故;
2.、行车有故障进行维修时 ,应停靠在安全地点 ,切断电源, 并挂 上“禁止合闸”
的警示牌;
3、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 规定位置;
4、行车工须经训练考试, 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 ,未经专门训练和考试
不得单独操作 。
5、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 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 置是否完好、可靠。如
果控制器制动 器、限
位器、电 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 严禁吊运。
6、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 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动的紧急 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
车。
7、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 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 动时应先鸣铃。
8、操作控制器 手柄时, 应先从“ 0”位转到第一档 ,然后逐级挡减速度 。换向时,
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