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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
一、成品保护组织机构
由项目经理全面负责,由项目副经理、项目工程师、专职质检员、各工长具体落
实。
二、成品保护奖罚制度
(1)在整个施工的全过程,始终贯彻保护成品的工作。对于各操作班组和操作
人员的操作面的成品保护原则上是谁施工谁负责看管, 自身的工作完成后, 交到
下道工序时,不但要互相检查质量, 而且要检查成品保护, 如发现有损坏产品的,
根据损坏价值,包括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再加上两倍的价值进行罚款。
(2)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故意损坏建筑产品的,依据损坏程度,核实修复
费用乘以十倍的价值罚款, 并追究法律责任。 对破坏的建筑产品及时进行修复安
装。
(3)特别是在工程后期的施工过程中,在施工现场设专门人员进行成品保护监
督、检查工作,如果有成品破坏又找不到责任者时, 对成品保护员进行必要的教
育工作,还要根据破坏程度给予一定的经济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