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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 饰 定 额 总 说 明
一、《云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以下简称本定额)根据《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
总结了云南省历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定额的编制经验,结合实际情况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广泛应用进
行编制,是云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的消耗量定额。本定额分为上、下两册。
二、消耗量定额指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正常施工条件下制定的,生产一个规定
计量单位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因此,除定额中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
因具体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材料消耗与定额不同而调整。
三、本定额是统一全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预、结(决)算的定额编号、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的
依据,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也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拦
标价、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