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 证 取 样 送 检 计 划
对房屋建筑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所开展的
送检工作,制定此送检计划。
一、取样和送检的依据
1、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
国务院第 279 号令;建设部建建字( 2000)211号令;
2、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 GB50202—2002
《混凝土验收规范》 GB50204—2002
《装饰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3、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文件;
4、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
5、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均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二、取样和送检的范围
对建设工程中结构用的钢筋及焊接试件、 混凝土试块、 砌筑砂
浆试块、用于承重墙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防水材料及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必须送检的项目,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