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视频监控系统)的
建设和管理,保障公司总体安全,维护公司利益,提高公司应急指挥
响应和安全管理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所辖的公司办公楼、厂
区内、车间、库房内采用图像技术设备开展视频信息采集、显示、存
储、监控和管理的综合系统。
第二章 监控室管理制度
第三条 视频监控系统有关工作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具备一
定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 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 爱护监控
设备,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第四条 建立值班制度, 监控室必须 24小时设专人值守, 负责对图像
实时监控;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病假、事假要
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五条 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
故障,保证视频监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