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名称】 抚顺市城市道路窨井监督管理办法 (全文 )
【颁布单位】抚顺市人民政府
【颁布文号】抚顺市人民政府令第 148号
【颁布时间】 2010-5-4
【实施时间】 2010-7-1
【正文】
《抚顺市城市道路窨井监督管理办法》业经 2010年 4月 19日市政府第 17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
市长 王阳
二 0一 0年五月四日
抚顺市城市道路窨井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道路窨井的维护和管理, 保障城市道路交通顺畅和公共
安全,根据《抚顺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城市道路范围内各类窨井的设置、 维护与监
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窨井,是指设置在城市道路范围内的供水、排水、供热、燃气、
电力、通信、有线电视、交通信号、人防等各类地下设施的检查井、阀门井、消
防井、接线井、进水井的井体、井箅、井座、井盖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