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说明 --建筑室内防水工程部分
1.一般规定:
本章适用于卫生间、厨房、阳台的防水工程及游泳池、水池防水工程施工;
室内防水工程采用的防水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和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工程室
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对环保要求的规定, 保障施工过程和使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
康;
自身无保护功能的柔性防水层应设置保护层,保护层或饰面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面饰面层为石材、厚型地砖时,防水层上应用不小于 20mm 厚的 1:3 水泥砂浆做保护
层;
2)地面饰面为瓷砖、 水泥砂浆时, 防水层上应浇筑不小于 30mm 厚的细石混凝土做保护层;
3)墙面防水高度高于 250mm 时,防水层上应采取防止饰面层起壳剥落的措施;
楼地面向地漏处的排水坡度不宜小于 1%,地面不得有积水现象;地漏设置在人员不经常走
动且便于维修和组织排水的部位;
2.防水构造设计:
2.1卫生间、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