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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仪器自校方法
2007—10—5发布 2007—10—10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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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浆标准稠度与凝结时间测定仪检验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新制的和使用中及修理后的净浆标准稠度与凝结时间测定
仪的检验。
一、 总则:
净浆标准稠度与凝结时间测定仪是根据水泥浆体的触变性,按
GB1346 要求测定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和凝结时间的仪器,检验周期一
年。
二、 技术要求:
1、 仪器应有铭牌与合格证。
2、试杆表面光滑平整,能靠自重自由下落,不得有紧涩的旷动。
3、标尺读数的刻度范围(下落距离) S为 0-70mm,标准稠度用水量
P为 21-33.5%,S与 P的读数相对位置应符合。
P=33.4-0.185S。标尺刻度清晰,位置固定并挺直。
4、在试杆、试针与底座平面接触情况下,试杆、试针的垂直度为:
新制的均≤ 1.0mm,使用中的试杆 <2.0 mm,试针 <1.5 mm。
5、试杆直径为;新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