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投标责任书
为维护建筑市场招投标秩序, 保护招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招投标相关
法律、法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综合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就
工程与潜在投标人签订以下诚信投标责任书。
一、潜在投标人必须依法投标,不得参与围标串标,不得借资质投标,不得
转包和违法分包,不得伪造证件和资料投标。
二、购买招标文件后, 潜在投标人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综合招投标管
理办公室共同认定的正当理由, 不提交投标保证金、 不递交投标文件的, 行政主
管部门发现第一次, 在该公司下次投标时, 直接从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最终得分中
扣减 1分,并依法处罚;发现第二次,在该公司下次投标时,直接从评标委员会
评审的最终得分中扣减 2分,并依法予以罚款; 在一年内发现三次, 将记入该公
司不良行为记录, 取消其在本市市场 6个月的投标资格, 并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在相关网站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