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学校财务内控制度, 是根据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制订的有关规章
制度,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学校内部财务工作的行为规范、
行为准则,是学校财务工作统一要求、协调行动、健全网络的依据。
按照财政部、 国家教委《中小学财务制度》及区教育局的有关要求,
根据量力而行、勤俭办校的精神,为确保我校教育教学的顺利开展,
制定本制度。
一、预算管理:
1、学校应按上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全部收
入纳入预算,并根据收入情况统筹安排各项支出。 预算外资金必须按
规定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2、学校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计划,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
不得超预算增加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后逐级上报。
3、学校的银行存款帐户的开设和变更均应报财政部门批准,并
在区教育局结算中心统一管理监督之下。 任何部门均不得私设 “小金
库”。
4、学校在每个预算年度末,应编制本年度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