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 《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
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印发《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建 [2009]64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快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 提高工业企业能源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 推动工
业企业节能减排,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 在工业领域开展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工
作,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示范项目给予适当支持。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我们制定了 《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
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四日
附:
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