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实施意见 (质检特函〔 2009〕89 号 )
关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实施意见 (质检特函〔 2009〕89 号 )
质检特函〔 2009〕 89号
关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0004-2009,以下简称新容规)将于
2009 年 12月 1 日起施行, 1999年 6月 25 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压力容器安全技
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 [1999]154 号,以下简称旧容规) 中有关固定式压力容器的规定
同时废止。《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 (GB713-2008)标准已于 2008 年 9月 1 日起施行。为更
好地贯彻执行新容规和 GB713 标准,现就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做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