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检查及检验评定制度
为规范工程质量检查及检验评定工作,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配套专业验收规范,制定本制
度。
1 总体要求
1.1 各级质量管理部门,均应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
标准》及相关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1.2 检验评定工作必须按有关验收标准、 规范规定的项目和数量随
工程进度进行,及时填写、收集和整理质量验收资料,内容和数据必
须翔实。
1.3 每道工序(产品)质量检查验收实行班组自检、上下工序交
接检和专职质量检查员检查的“三检”制度。
1.4 每个检验批、分项工程或分部工程施工结束后,通过检查评
定、验收符合质量标准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对于隐蔽工程
必须进行隐蔽验收,隐蔽工程验收执行建安集团公司《隐蔽工程验收
制度》。
2 检验评定
2.1 检验批的质量检查评定:由项目质检员组织有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