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路桥梁和隧道养护管理工作实施
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我省公路桥梁和隧道(以下合称为“ 桥隧”)
养护管理工作, 保证公路畅通和桥隧运行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等法律、法
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高速公路 、国省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的桥
隧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路桥隧的养护管理应贯彻 “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原则,
保证隧道土建结构、机电设施及其他工程设施的正常维护以安全运营。
第四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 各级公路管理机构、 收费公路经营管理
单位,应高度重视桥隧养护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桥隧养护管理的各项规章
制度。各管养单位应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 对所管辖的公
路桥隧及时组织实施检查、检测和养护维修,确保公路畅通和桥隧安全。
第五条 桥梁养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