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
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
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地块
名称
坐落(四至)
地块数(块)
面积(亩)
质量等级
(肥力水平)
备注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转让期
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
三、转让费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 元。对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地块的补偿
金为 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