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令 第 168 号
《贵州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已经 2016 年 1 月 6 日省
人民政府第 7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6年 6月
1 日起施行。
省长 孙志刚
2016 年 2月 7 日
贵州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梯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降
低电梯故障率,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
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
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电梯的选型配臵、生产(含设
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维护保养、
检验、检测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电梯的范围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确定,包括
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
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使用的电梯不适用本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