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重点建设项目征用土地费用标准
贵州省人民政府文件
黔府发 [2004]5 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 (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 )人民政府,省政府
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地方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 我省一大批重点建设项目相继开工
建设,给我省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但一些地方在实施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未批
先用土地、滥占耕地和征地补偿标准 (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偏低的问题比较突出,影
响了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为了切实保护耕地,依法征用土地,及时给予农民合理补偿,维护
农民合法权益,确保我省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现就加强我省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征地管
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土地资源保护基本国策的认识
我省人多地少, 耕地后备资源匮乏, 为确保粮食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