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系列文件精
神及《贵港市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
作方案》(贵办发〔 2016〕40 号),继续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
策,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根据原国
家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
部等十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
意见》(国卫指导发〔 2016〕63 号)、《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等
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桂卫指导
发〔2018〕1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
革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及自治区《关于实施全面两孩
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 ,满足群众对母婴
设施建设的需求,保障母婴权益。力争到 2018 年底,全市
应配置母婴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