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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料 员 交 底 记 录
上海市第四建筑有限公司 编号:
交底人:吴起 被交底人: 日期:
交 底 内 容
1、项目体资料员应该重视资料工作,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
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文
件材料、图纸、图表等签章、签字手续必须完备,做到完整、准确、
系统。
2、对本项目体所有的工程文件登记台帐,并定期检查,工程文件必须
使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 不得随意涂写, 严禁使用修正液。 按照文
件收发要求统一从资料员出口, 签收记录写清文件名称、 编号、签收
单位、签收人、日期、备注等。
3、各分包单位进场后及时将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
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由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签发
的 A 证(法人证)、B证(项目经理)、C证(安全员)、施工组织设
计或方案以报审表形式提交总包资料员处。 (注:施工组织设计盖公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