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装机械安全操作一般规定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滨河小区农民安置房 29 30 33#楼
施工单位 三羊建设公司 建设单位 四川龙太成投资有限公司
设备名称 起重吊装机械 作业内容
交底部门 六区项目部 交底人 施工期限 06年 11 月 15 日 至 07 年 02 月 15 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起重机的内燃机、电动机和电气、液压装置部分,应执行 JGJ 33— 2001第 3.1 节、第 3.2
节、第 3.4 节及附录 C的规定。
2 .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
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3.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起重机作业提供足够的工作场地, 清除或避开起重臂起落及回转半径
内的障碍物。
4.各类起重机应装有音响清晰的喇叭、电铃或汽笛等信号装置。在起重臂、吊钩、平衡重等
转动体上应标以鲜明的色彩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