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司机及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1、各种起重机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据需要安设卷扬限制器、载荷控制器、联
锁开关等装置。
轨道式起重机应安置行走限位器及夹轨钳。使用前应检查试吊。
2、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3、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
允许起重量的 80
%。
4、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5、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臀、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6、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 0.5 米
以上,下落应低速
轻放,防止倾倒。
7、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
及回转的制动器
刹佳,司机及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