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
查工作,确保审查质量,根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
规定》 (建设部令第 111号),制定本技术要点。
第二条 本技术要点所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包括:
(一) 高度超限工程: 指房屋高度超过规定, 包括超过《建筑
抗震设计规范》 (以下简称《抗震规范》 )第 6 章钢筋混凝土结构
和第 8章钢结构最大适用高度, 超过《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
规程》 (以下简称《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 )第 7 章中有较多短肢
墙的剪力墙结构、第 10章中错层结构和第 11章混合结构最大适
用高度的高层建筑工程。
(二) 规则性超限工程: 指房屋高度不超过规定, 但建筑结构
布置属于《抗震规范》 、《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的特别不规
则的高层建筑工程。
(三)屋盖超限工程: 指屋盖的跨度、 长度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