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工程
1、挖方路基
(1)在路基挖方开工前,将开挖工程断面图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否
则不得开挖。
(2)挖方作业应保持边坡的稳定,做到不得对邻近的各种结构物及
设施产生损坏或干忧。
(3)路基挖方材料应尽量予以利用,除图纸规定或被定为非适用材
料外,不得任意废弃。
(4)在整个施工期间,必须始终保证路基排水畅通。
(5)必须注意对图纸未示出的地下管道、缆线、文物古迹和其他结
构物的保护,开挖中一旦发现上述结构物应立即上报, 且应停止作业
并保护现场听候处理。
(6)居民区附近的开挖,应采取有效措施,以保护居民区房屋及保
证居民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并为附近居民的生活及交通提供临时便道
或便桥。
2、填方路基
(1)路堤填筑以机械作业为主,人工配合。为保证施工质量,提高
施工效率,按“三阶段、四区段、八流程”的作业程序组织施工, 即:
三阶段: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
四区段:填筑区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