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市政施管— 10
工程名称 部位名称
工序名称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交底单位
上海诸宝建设有限公司湖南郴州
分公司
交底人
接收单位 接收人
交底内容:
一、一般安全要求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机械操作手在车内不用戴,在车外也要
正确佩戴安全帽。
2、土方开挖前,应对土质进行了解。开挖深度超过 2米时,其边缘上面作业同样视为搞
出作业,施工人员拴系安全带等,并要设置警告标志。
3、在沟槽(坑)边缘 1 米以内不准推土或堆放物料;距沟槽(坑)边缘 1~3 米间堆土
高度不得超过 1.5米;距沟槽 3~5米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 2.5米;停置车辆、设备、起重机
械、振动机械不少于 4米。
4、在靠近高压线、通信线、电杆及脚手架边进行土方作业时要特别注意留够足够的安全
距离。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5、开挖土方时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