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协议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关系,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 车库,
建筑面积 作为乙方汽车停放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共 6 个月,甲方从 2011 年 11月 1日起将出租车库交付乙方使用,
至 2012 年 4 月 30 日截止。
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车库的,乙方拥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
权。
3、租赁期间界满,乙方继续使用租赁物,甲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
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
第三条 租金费用的交纳期限及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首付房屋使用 1500 元(3个月费用),满 3个月后按 3个月
1500 元一次付清(不含水电暖及物业管理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