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工程首件验收制度
第一条 为了切实保证地铁工程质量,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责
任,加强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 使工程验收一次通过达到创优目标
要求。全面推行工程质量“首件验收,样板引路”的制度,通过“首
件验收,树立一批样板工程” ,通过抓典型,树样板质量观摩,经验
交流来提升现场质量管理水平。 本制度适用于第二项目管理中心所管
的北京地铁 10号线二期工程。
第二条 首件验收的要求:
1、为便于资料管理和资料收档,各参建单位要制定首件验收记
录表。
2、地铁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应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
量管理体系和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由施工
单位按照轨道公司项目管理中心下发的记录表填写。
3、地铁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控制:
(1)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施工单位应对其外
观、规格、型号和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
可,凡涉及结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