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施工单位 : 2002年 月 日 安管表 5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
轨道式塔式起
重机的使用
工种
交底内容:
1、塔式起理机应有专职司机操作,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并应由专职指挥工持证指挥。
2、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定。
3、塔式起重机新到或旧起重机大修重新安装之后,必须按规定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4、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5、起重机必须有可靠接地,所有电气设备外壳都应与机体妥善连接。
6、起重机行驶轨道不得有障碍物或上沉现象。轨道压板螺栓完整有效,轨道末端应有止档装置
和限位器撞杆。
7、工作前应检查传动部分润滑油量,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种限位和保险装置等,如有不符合要
求,应及时修整,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正使用。
8、司机必须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前司机必须按电铃,发信号。
9、工作休息或下班是时,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禁止过段作业再进行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