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建委:
现将《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暂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办法自 2007 年 2 月 1 日起执行,试行一年,届时期满,另行核定。
附件: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暂行管理办法
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 加强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管理, 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
收费行为,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 根据国家六部
委《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 1999 〕 2255 号)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国家建设部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