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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办
法
连云港市红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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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红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强化安
全管理,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
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的方针,保障公司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
第三条 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
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生产工作与安全
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即“五同时” )。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以及各单项工程
项目部。
第五条 安全生产实行目标管理,对在实现安全生产目
标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发生
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
第二章 安全目标
第六条 公司安全生产总体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