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烟与排烟的设计要求
一、 建筑中的防烟采用机械加压送风防烟方式或可开启外窗的
自然排烟方式。 设计时尽量考虑自然排烟方式, 自然排烟口的净面积
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不应小于 2.0m2;合用
前室,不应小于 3.0m2;
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 5 层内可开启排烟窗的总面积不
应小 2.0m2;
3、中庭、剧场舞台,不应小于该中庭、剧场舞台楼地面面积的
5%;
4、其它场所,宜取该场所建筑面积的 2%~5%。
5、自然排烟口距该防烟分区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 30m。
6、高规:净空高度小于 12 米的中庭可开启的天窗或高侧窗的
面积不应小于该中庭地面积的 5%。
二、机械防烟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防烟
设施 ,如果不能满足自然排烟条件时 ,应设机械加压送风设施。
2.1建规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的加压送风量应经计算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