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科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及总工程师、通风副总的领导下,负责矿井的通风、瓦斯、防尘、放
炮、瓦斯监测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方针《安全生产法》 ,全面落实上级有关一“通三防”
方面的要求和规定。
3、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
行检查、监督和消除“一通三防”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追查处理意见。
4、根据矿井生产计划,编制年、季、月度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计划和规划。
5、参加编审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审批井下施工中有关通风、
瓦斯、防灭火、瓦斯监测等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
6、负责组织施工和管理全矿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 及时合理地分配和调节风量,
保证矿井生产地的需要。
7、负责检查全矿的井下风量、瓦斯、粉尘、温度、发现违反规定要求应及时制
定处理计划和措施,并贯彻实施。
8、负责洒水灭尘、才厚封闭等工程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