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提高固定资产投资效益,维护国家、社会和公共利益,充分发挥造价工程师在
工程建设经济活动中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
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造价工程师,是指通过职业资格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
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 ??第三条 国家设置造价工程师准入类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配备造价工程师;工程建设活动中有关工程造价管理岗位按需要配备
造价工程师。
? ??第四条 造价工程师分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英文译为
Class1 Cost Engineer ,二级造价工程师英文译为 Class2 Cost Engineer.
? ??第五条 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