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信号灯、标志和标线
一、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规
定:“全车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 “交通信号包括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 绿灯、黄灯组成。 红灯表示禁止
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九条“交通信号灯分为: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
车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车道信号灯、方向指示信
号灯、闪光警告信号灯、 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
灯”。
第三十条 “交通标志分为: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禁
令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道路施工安全标志和
辅助标志。道路交通标线分为:指示标线、警告标线、
禁止标线”。
第三十一条 “交通警察的指挥分为:手势信号和使用
器具的交通指挥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