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前言
党和政府历来对安全生产都予以高度重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
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大规模发展的需要,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给
各行各业在安全生产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 2003年 11月 24日国务院 393号文件(《建设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颁发之前,对从事建设工
程监理的工程师们来说,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出现的安全事故、问
题不负具体的责任。但在“条例”颁布之后,监理职责与范围就截然
不同了,“条例”中明确指出: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
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
担监理责任。
二、 总则
1、安全生产是党和政府一贯的方针政策,是保障工程安全可靠、
劳动者安全、健康,社会安定和谐,公司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头等重
要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