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能力, 做好全市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指导应急抢险, 及时、
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
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鄂尔多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
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⒈适用于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活动中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
处置工作。
⒉适用于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由于质量原因发生坍塌,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
对周边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或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协调,快速反应;长效管理,落实责任。
二、工作机制
在市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