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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自住住房装修贷款指南
贷款对象及条件
1 、在鄂尔多斯市工作,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具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
2、已婚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配偶是共同借款人、共
同债务人和财产共有人。
3、装修自住住房的(装修的房屋仅限于工作所在地) 。
4、有两次贷款不良记录的职工三年内不予贷款。
5、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职工在前次贷款还清六个月后, 装修自住住房可再次申请住房
公积金贷款。
应提供贷款要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1 份及复印件各 3 份( A4纸
双面复印)。
2、户口薄原件 1份及复印件 3份( A4纸复印)。
3、婚姻证明原件 1份及复印件 3 份(A4纸复印)(单身职工需提
供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婚姻信息证明原件 1份及复印件 3 份,
有效期 1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