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房安全操作性规程
1.目的:为了电工在配电房安全操作,特制定本规程。
2.范围:适用于电工岗位。
3.内容:
3.1 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工知识,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房各种设备的性能和
操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3.2 电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进行仔细巡查工作,刀闸操作制度,安
全用具及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项制度。
3.3 雷雨天气需要巡查电器设备时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与避雷针。
3.4 与供电单位或供电单位调度室保持联系。以便做好应急措施。
3.5 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开刀闸和未做安全措施前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
设备和进入遮拦,以防突然来电。
3.6 施工和检修需要停电时,电工人员应按照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告知用
电部门(车间),悬挂标示牌,确定停电范围,并办理许可证方能开始工作。
3.7 工作结束,工作人员撤离,电工与工作负责人应按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