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 (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采购管理工作,保证物资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
本和费用,增加物资采购的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具备招标条件的、公司实际需要的工程项
目、生产物资、办公用品、技术服务等采购。
1、同类型或单品种物资年用量采购值超过 20万元的采取一年招
标一次。
2、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总额在 15万元以上的实行招标。
3、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总额在 15万元以下 5(8)万元以上的实行
竞争性谈判采购。
4、5(8)万元以下的零星物资采购采用审批制度直接采购不进行招
标。
第三章 招标采购原则
第三条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 竞争原则。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有三家及三家以上有实
力、信誉和服务良好的供应商。
第五条 遵循同质低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