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监控、评估及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 ,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
的科学发展观,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控制能力和事故预防能力, 实现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从
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
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包括场所和设施 )。
第三条 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构 , 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 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
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第二节 重大危险源监控评估
第四条 各作业队应对重要的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
测,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
第五条 应建立重大危